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我国数字经济总体规模及数字经济占GDP比重
注:2019年,我国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延续了前几年的发展态势,从数字经济GDP占比来看,北京、上海超过50%,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也超过40%,河北、辽宁、广西、四川等超过30%。
材料二
近年来,我国线上零售、线上教育、视频会议、远程办公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推动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一系列法律相继出台,为政府数字化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互联网十监管”逐渐成为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海量数据采集处理、确权交易、价值显性,将沿着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三个阶段加速推进。2019 年,我国产业数字化增加值约为28.8万亿元,占GDP比重为29.0%。 其中,服务业、工业、农业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为37.8%、19.5%和8.2%。(数据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