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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阅读
文本一: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吐川,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 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痒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殍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
(节选自《孟子•梁惠王上》)
文本二:
贞观二年.丈宗谓侍臣曰:“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为本。夫不失时者,在人君简静乃可致耳。若兵戈屡动,土木不息,而欲不夺农时,其可 得乎?”王珪曰:“昔奏皇、汉武,外则穷极兵戈,内则崇侈官室,人力既竭,祸难遂兴。彼岂不欲安人乎?失所以安人之道也。亡隋之辙,殷鉴不远,陛下亲诚其弊,知所以易之。然在初则易,终之实难。伏愿慎终如始,方尽其美。”太宗曰公言是也夫安人宁国惟在与君君无为则人乐君多欲则人苦朕所以抑情损欲克己励耳
而贞观五年,有司上书言:“皇太子将行冠礼 , 宜用二月为吉,请追兵以备仪注。”太宗曰. “今东作方兴,恐妨农事。”令改用十月。太子少保萧璃奏言:“准阴阳家,用二月为胜。”太宗曰:“阴阳拘忌,朕所不行。若动静必依阴阳,不顾理义,欲求福佑,其可得乎?若所行皆遵正道,自然常与吉会。且吉凶在人,岂假阴阳拘忌?农时甚要,不可暂失。”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侍臣曰:“朕常欲赐天下之人,皆使富贵,今省徭赋,不夺其时,使比屋之人恣其耕稼,此则富矣。敦行礼让,使乡闾之间,少敬长,妻敬夫,此则贵矣。但令天下皆然,朕不听管弦、不从畋猎,乐在其中矣!”
(节选自《贞观政要•论务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