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自古至今,法律都起着调整规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巩固统治的重要作用。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则债权人有权拘禁债务人,甚至可以给债务人戴上脚镣。在拘禁债务人六十天后,双方未达成和解,则债权人可以连续三次把债务人牵至广场集市出卖。如果第三次没有卖掉债务人的,或者没有人为债务人代为清偿和提供保证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把债务人卖到外国甚至是杀死债务人。如果债权人是多数的,就由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肢体进行分配。
材料二:下面是《权利法案》中的部分引文:
①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利,为非法权力。
④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⑥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⑧国会议员选举应是自由的。
⑨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弹劾或讯问。
⑬为伸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议会必须时常集会。
——(英)1689年《权利法案》
材料三:本宪法所授予的全部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本宪法及依照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均为全国的最高法律。
——摘自《美利坚合众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