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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②“帝国依据本宪法规定在联邦领土内行使立法权,帝国法律应高于各邦法律。”
③“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任期七年,连选得连任。”
④“(命令、决议或表决)须由总统批准,如总统不批准,则按照关于议案所规定的规则和限制,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三分之二议员重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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