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选官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能反映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趋势。材料一:阳嘉元年(东汉顺帝年号,公元132年),尚书令左雄议改察举之制。……雄上言:“郡国孝廉,古之贡士,出则宰人,宣协风教。若其面墙(无真才实学),则无所施用。孔子曰‘四十不惑’,礼称‘强仕’。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儒有一家之学,故曰家法。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才异行,自可不拘年齿。”帝从之,於是班下郡国。
——唐·杜佑《通典》卷十三《选举一》
材料二:入仕群体中寒门子弟所占比例变化表
朝代 | 东晋 | 隋 | 唐 | 北宋 |
比例 | 4% | 17.2% | 24.5% | 46.1% |
——数据来源于何怀宏《选举社会》